网站首页 本院概况 新闻发布 热点聚焦 自身建设 12309中国检察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湖南省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关于开展市检察院食堂整体提质改造的公告 关于开展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的公告 2023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郴州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补录人员公示 关于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郴州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补录人员公示
首页 > 新闻发布 > 以案释法
郴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8名“云联惠”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8-07-19 10:07:00  来源:  作者:
 

  7月17日,郴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申某某、肖某某、李某某等8名“云联惠”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嫌疑人。

  今年5月,“云联惠”传销犯罪团伙总部被广州警方成功摧毁。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郴州市公安机关对该案部分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在郴州市检察院的提前介入和组织指导下,北湖、资兴、永兴、嘉禾等基层检察院共办理“云联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6件10人,其中批准逮捕6件8人。

  经审查查明,涉嫌从事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的电商平台“云联惠”,以在云联商城消费能获得消费金额100%的积分返还为幌子,设置代理公司制度,作为云联惠传销模式的代理实体,推广“消费全返”经营模式、发展线下代理和会员。自2014年1月到2017年12月,“云联惠”通过网站、微信、培训会、授课等途径传播,共吸引680万余人加盟,涉案累计交易金额达3300亿余元。

  目前,该系列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郴州市人民东路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分辨率1024*768的显示器设置观看本网站  技术支持:捷报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