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6年11月1日,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在办理“云讯通”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先后对谭先理、张皓等16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共确定了612个涉案账户,冻结涉案资金4.1亿余元。2017年3月22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侦监二处接到申请人提出公安机关违规冻结的申诉后,将该案件线索转交郴州市检察院办理。郴州市检察院、苏仙区检察院开展了“对公安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财产专项清查活动”,经查发现苏仙分局在办理的“云讯通”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在实施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等侦查行为中存在冻结超范围、超数额、依据不足等问题,苏仙区检察院两次发出《要求说明冻结、扣押款物理由通知书》、向苏仙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在检察机关强有力的监督下,侦查机关先后解冻与案件无关的300多个账户约2.6亿元资金,使多家企业走出因资金被冻结带来的困境。湖南省公安厅因此制定出台《湖南省公安厅违法犯罪资金查控平台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版)》,规范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务等侦查活动的办案程序。
案件特点
充分论证,严守法律底线。指派侦监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厘清办案思路,梳理案件证据构架,充分论证本案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针对发现的问题展开充分论证,最终达成共识。
依法履职,创新工作方法。检察机关多次到公安机关听取案情通报,详细询问办案人员案件有关情况、查阅相关法律文书、案件材料,主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依法纠正公安机关违法行为。
三级联动,跟踪案件处理。省检察院、郴州市检察院、苏仙区检察院三级院对本案给予了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讨论,寻找解决办法。
延伸职能,建立长效机制。提出“案件化”监督方式,在侦监科指派两名干警专门负责两项监督案件的线索收集、案件办理、跟踪监督,直至案件判决;加快开展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出台相关文件,确立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原则,明确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的监督类型。
三效统一,彰显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厚植服务理念,为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驾护航,该案的顺利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