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郴州市检察院和嘉禾县检察院的依法监督下,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作出了对罪犯唐毅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刑罚的刑事裁定。罪犯唐毅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假释考验期只剩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竟被收监服刑。
今年2月,嘉禾县在重新采集社区服刑人员指纹和人脸识别信息时惊讶地发现,罪犯唐毅竟然有两份不同的指纹……。嘉禾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接到通报后,意识到罪犯唐毅可能存在严重脱管的情形,便立即立案进行调查。
立案调查
嘉禾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收集了法院对唐毅的相关判决、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资料;调取、对比每月日常报到、集中学习及社区服务签到手册上的字迹;对罪犯唐毅及顶替者体貌体征进行辨认,收集对比指纹、调取相关监控视频等资料,询问了相关人员的基础上,3月14日,嘉禾县检察院向嘉禾县司法局提出以罪犯唐毅在假释考验期间严重违反法律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应对假释罪犯唐毅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书。
审理查明
经法院审理查明:假释罪犯唐毅2016年1月28日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8年6月1日。2016年2月4日入矫后,2016年3月、4月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参加学习和劳动。2016年5月后,由其表弟唐某顶替接受社区矫正、每月到司法所进行报到、学习、参加社区劳动等社区矫正活动,期间还因缺席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演练活动受到警告处分,管理等级调整为严管级。在铁证下罪犯唐毅不得不承认了找表弟“顶包”进行社区矫正活动的事实。
收监服刑
5月3日,法院最终作出撤销唐毅假释的裁定。罪犯唐毅也于当日被送至郴州监狱服刑,最终吃下了自己酿下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