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的有关规定,“补充招聘完成后,未被招聘录用、且综合总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考生,在下一次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招聘前,其综合总成绩有效,可按下面的方式和原则递补补录。1.递补方式。招聘完成后,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在规定的计划数内,报请省人民检察院同意,从综合总成绩合格递补人选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依次进行补录。2.递补原则。递补人选按综合总成绩排名,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进行补录。”
经报请省人民检察院,同意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补录聘用制书记员1名、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补录聘用制书记员2名、宜章县人民检察院补录聘用制书记员1名、汝城县人民检察院补录聘用制书记员1名,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和考察等流程,确定姚珍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补录用人选,欧阳振群为苏仙区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补录用人选,刘文章为宜章县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补录用人选,张欢语为汝城县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补录用人选。备注: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补录的另1名同志择期另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所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联系电话:0735-2280200(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0735-2280070(市检察院政治部)。
附件:郴州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补录人员名单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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