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苟仔信访案
基本案情
2006年春节前,信访人曾苟仔的女婿李庆石、女儿曾海英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曾海英便带小孩回到娘家(即信访人曾苟仔家里)。2006年2月1日,李庆石来到曾海英的娘家,双方发生争执,李庆石与曾苟仔及其三个女儿曾海燕、曾艳平、曾海英扭打在一起,李庆石持水果刀将被害人曾海燕、曾苟仔、曾艳平、曾海英刺伤。曾海燕经抢救无效死亡;曾苟仔的伤情构成重伤并致五级伤残;曾艳平的伤情构成重伤并致九级伤残;曾海英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李庆石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曾苟仔等人各项费用合计259990.27元。因李庆石无财产可执行,曾苟仔家遭受犯罪严重伤害后未得到分文赔偿,生活陷入困境。10年来曾苟仔先后多次到国家、省、市、县信访局、法院、纪委信访无果。2017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曾苟仔首次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并引起了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通过一系列创新性工作方法,2017年12月,曾苟仔信访案彻底息诉息访。
案件特点
政治敏感度高。曾苟仔到最高检上访正值全国两会期间,且案件隐含着极不稳定因素,一旦处置不当,很可能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
信访时间长。曾苟仔信访案经过了长达10年的信访,上访不止,检察机关处置该信访案件难度非常大。
化解难度大。曾苟仔信访案是一直没有处理好的信访积案,要让信访者从精神上、经济上让其彻底满意难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