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重点检察活动。全市核查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行罚61人,其中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41人,被撤销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尚未收监执行罪犯20人。核查市县两级法院一审涉财案件4437人。
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在日常检察中发现各类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84人次,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24件,提出纠正减刑假释不当意见16件,参加“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28人。
核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线索。初查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件,开展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调查3件。
新增业务。依法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99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98件,监管单位采纳建议193件。开展死刑临场监督15人,其中建议停止执行1人。
社区矫正监督。发现监管活动各类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284件,对21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脱管漏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外执行罪犯提出检察建议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收监执行15人,落实网上追逃4人。
监管场所安全监督。就监管安全存在的问题共向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4次,较好地促进了全市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