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黄冰 欧阳凯铃)“感谢检察长、检察官,了结这件事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现在终于能坐高铁了,回家看老人孩子也容易多了……”5月26日,当事人尹某、何某等人感激地说道。当日,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听证会,对因生育政策调整而未执行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遗留问题进行听证评议。
2019年至2020年,桂阳县卫生健康局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系列案件向桂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部分被执行人经济困难、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对“超生户”尹某、何某、胡某等10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将何某、胡某2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7月20日,我国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决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9月26日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决定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但前述尹某、何某等人的案件仍处于法院执行阶段,社会抚养费未执行完毕,执行措施未解除,桂阳县卫生健康局暂未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
会上,桂阳检察院组织各方对案件处理一事进行评议,建议行政机关全面清查案件,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促进依法解除执行措施并予结案处理。桂阳县卫健局听证代表同意检察机关处理建议,并介绍了生育政策的发展变化情况,表示将坚定落实各项政策精神。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以上处理,并对案件意义、社会效果表达了肯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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