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31日,为加强对疫苗安全问题的检察监督,守护公共安全,根据郴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涛的指示,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力新率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先后到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郴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疫苗安全监管情况。
在市食药监局、市疾控中心,刘力新一行听取了对全市疫苗监管和使用管理情况的汇报,检查了疫苗采购、配送记录,现场检查了冷链管理、疫苗封存和报废以及备用供电系统。
根据当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湖南省疾控中心确认,此次媒体关注的狂犬疫苗和百白破问题疫苗均未流入郴州。郴州全市所有疫苗按国家正规程序和渠道进行采购,严格按照冷链要求储存配送。
刘力新指出,对食品药品行政监管的检察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责和使命。此次对全市疫苗安全问题的监督检察是郴州市检察机关自觉扛起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定职责。他强调,市食药监局、市疾控中心等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要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设身处地看待自己肩上的责任,严格做好疫苗采购、储运、使用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