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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16 09:19:00  来源:  作者: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31日在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肖功员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五年来,我们胸怀国之大者,服务发展彰显新作为党中央有号召,总书记有号令,省委、市委有部署,检察机关见行动。出台服务保障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指导性文件,细化服务措施,努力让检察蓝成为郴州高质量发展最亮丽的底色。

五年来,我们聚焦主责主业,监督质效再上新台阶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同向发力,办理各类案件11.8万件,同比上升23.67%11项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推介,30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五年来,我们持续真抓实干,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市检察机关178个集体、286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张秀娟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市人民检察院获全国文明单位、20142018年全省先进市州检察院等称号,综治民调公众评价得分连续多年名列市直政法单位第一。

一、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筑牢政治忠诚。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引领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结合90年人民检察史学习教育,开展潇湘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等活动,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传承红色基因,经受政治洗礼。

强化政治担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依法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5人,起诉16人。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朱某间谍案,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应对疫情大考,起诉涉疫犯罪96人,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30件,开展监管场所防疫专项检察36次。600余名检察人员进社区、驻企业,参与联防联控、助力复工复产。

严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报告重大事项79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抓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完成对县市区检察院系统内巡察。严守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事项470件,对未记录报告或未及时记录报告的,处理处分80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二、坚持大局为重,精准护航现代化新郴州建设

积极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郴州建设。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844人,起诉22467人,同比分别上升17.8%22.6%。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1487人,同比下降23.2%;起诉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196人,同比下降17.2%。批准逮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3369人,起诉3700人,追捕66人,追诉227人,我市毒品犯罪检察工作经验获省人民检察院推介。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检察长带头包案等制度,妥善化解重点信访积案17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95件,采纳率98.18%,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宜章、永兴、嘉禾等检察院起诉非法上访人员寻衅滋事犯罪29人,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2018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674人,起诉1097人,追捕149人,追诉238人。依法办理陈杰人以网牟利案、谭泽旭涉黑案、龙海涉黑案等中省挂牌督办案件,铲除谭阿平、胡建飞等肉霸”“村霸,有力维护社会安宁。深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起诉黑恶保护伞”20人。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60份,推动行业清源。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1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50名干警、6个案件获省级以上表彰。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护航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建设五大行动,为自贸区企业提供精准检察服务。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妨害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669人。坚持平等保护理念,对企业人员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290人、不起诉230人,有效防止办了案件、垮了企业。民营企业家邓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立案侦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其主观上无骗税目的、客观上没有造成国家税款损失,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其卸下包袱、安心发展。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1789人。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妥善办理元康养老案,斩断以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诈骗老年人钱财的黑手。围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起诉侵吞扶贫资金等犯罪21人,办理扶贫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5件,督促追回补贴资金500余万元,确保脱贫攻坚成果不被蚕食。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探索“1+N”联合救助模式,让因案致贫的208个受害家庭真切感受司法温情。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93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69件。针对中央环保督导组指出郴江河存在污水直排问题,市人民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协同治理,促进投入整治资9000万元。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督促保护万洋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让万洋山1.2万亩大草原回归生态功能和旅游休闲功能。

服务保障清廉郴州建设。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46人。改革后,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建立完善监检衔接机制,适时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57件,审查起诉451人,其中副部级2人、厅局级8人、县处级31人。积极稳妥履行14个罪名职务犯罪侦查职权,对5名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司法工作人员立案侦查,坚决清除司法队伍害群之马。我市重大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

三、坚持司法为民,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依法不批准逮捕409人,不起诉136人,附条件不起诉180人,落实帮教措施795人,用法治阳光感化迷途少年。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性侵、拐卖儿童、校园欺凌等犯罪677人,起诉817人,用法治权威震慑图谋不轨者。组建女检察官法治宣讲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64次。桂阳、汝城、安仁等检察院发出督促监护令敲醒熊家长,让家庭监护归位。北湖、桂阳等检察院针对部分酒店、网吧等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倾力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44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50件。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等3人制售假药、假保健品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索惩罚性赔偿金228万元,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疫苗安全等专项监督,让人民群众用餐用药更安心。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敬老院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推动19所乡镇敬老院食堂全面整改、规范管理,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切实守护出行安全。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699人。针对部分应依法吊销驾驶证而未吊销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吊销97马路杀手的机动车驾驶证,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例高空抛物案,结合办案开展法治宣传,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开展涉窨井盖、盲道等公益诉讼,推动修缮窨井盖369个、盲道32条,守护脚底下的安全。市人民检察院、宜章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让爱无碍,助推莽山五指峰建设全国首家无障碍山岳型旅游景区,受到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推介。

四、坚持依法履职,切实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14件、撤案246件,纠正漏捕728人、漏诉1612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4763人,不起诉493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935人。强化自行补充侦查权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案件321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9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54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市适用率超过8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37%,被告人服判率98.1%

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成立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落实派驻+巡回检察制度,监督纠正提请和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040人,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927件、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1793人、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554件,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72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倒查30年,全面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

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064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25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07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67件。一电梯公司负责人私刻公章,擅自以公司名义为其个人借款担保,让公司被判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请抗诉后,经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公司解除120万元不当债务。开展检察助力讨薪专项行动,起诉恶意欠薪犯罪34人,支持务工人员起诉331件,帮助追回血汗钱”247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01件。强化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件。开展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案件20件。助推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1件。一申请人因房产纠纷提起7次诉讼,历经三级法院裁判仍不服。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裁判并无不当,为化解多年讼争,承办检察官查明纠纷根源,开展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将这起长达17年的行政争议划上句号。

创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认真履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2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37件、行政公益诉讼2291件。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纪委监委和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与韶关、清远、赣州等地会签协作意见,形成工作合力。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组建东江湖生态检察办案组,以公益诉讼助推禁捕退捕、网箱退水上岸等工作,其做法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36件,行政机关已整改1803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永兴、嘉禾、汝城等检察院开展保护红色资源和传统村落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修缮相关设施83处。桂阳、临武等检察院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依法保护公民隐私。

五、坚持从严治检,倾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着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积极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建立青年干警列席检察委员会制度,完善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48名干警获评省级以上业务专家、业务能手,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黄玲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市县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7037件。

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体系建设,细化检察官办案权责,建立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完成市县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现机构、人员整合、业务融合。改进检察人员考核办法,构建检察业务考评、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核三位一体考核体系。以求极致的标准抓实办案质效管理,全市检察机关-件比降至1:1.15,有效减少不必要的办案环节,努力提升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

切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处理处分干警16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占98.8%。开展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专项行动,依法处置涉案财物663件,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17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深化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决不让检徽蒙尘。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市检察院主抓、县市区检察院主责,开展创品牌、争一流活动,促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强智慧检务工作,完成视频接访系统、远程提讯系统建设,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正式上线运行,政法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办案成效初显。加强检务保障工作,顺利完成省以下财物统管改革,安仁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先进集体。深化检察文化和文明创建工作,资兴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北湖、苏仙、资兴等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1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获评省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

六、坚持阳光司法,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深入学习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公益诉讼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协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务活动800余人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法律职务81人次,11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协办政协委员提案4件,邀请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观摩公诉示范庭。与市工商联联合举办企业家与检察官对话等活动,为民营企业家释疑解惑。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537人次。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公开听证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走进检察、监督检察。认真听取律师意见,确保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充分、全面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历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崭新面貌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归功于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五年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各方面,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为民宗旨,用法治的力量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必须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必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切实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新时代检察司法理念有待持续更新、转变,能动司法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民事、行政检察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检察官专业素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薄弱环节,极个别干警违纪违法,教训十分深刻。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一极六区发展战略,讲政治、抓业务、带队伍,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更加精准、法律监督更加有力、司法公信力更加提升、自身建设更加有效,推动我市检察工作全面走在全省前列,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郴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2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打造检察绝对执行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在首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毫不动摇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真实报告工作、真诚听取意见、真心办好议案、真情做好服务,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让监督在全市检察机关无禁区、无盲区、无死角。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思想大解放、服务大提质、效率大提升、环境大优化活动为载体,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两会部署的工作明确为全市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围绕发展所需、人民所盼,自觉融入、主动服务郴州高质量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建设,助力打造五好园区,以更有力的检察担当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坚持为人民司法。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履职宗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二是打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检察业务工作深化检察司法理念变革。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等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检察业务。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比翼齐飞。创特色、创亮点、创品牌。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引领检察干警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打造郴州检察名片,以更大的力度推动平安郴州、法治郴州建设。

三是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市县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政治能力、领导水平和专业素养。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队伍教育整顿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抓实巩固深化,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开展高质量业务培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责任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升检察干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开展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加快智慧检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编制分配、员额配备、经费保障等资源要素向基层倾斜,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一个都不能少为目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大力弘扬务实担当精神,努力让检察干警在奋斗中感受到使命感、存在感、获得感和尊荣感。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大力发扬三牛精神,永葆的精神、的劲头、的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正创新,励精图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郴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有关用语及案例说明

 

1. “三个规定(第3页第7行):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

2. 陈杰人以网牟利(第4页第2行):2019523日,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桂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陈杰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强迫交易、行贿案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15年以来,陈杰人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网络大V”的身份,在网络上有偿发布虚假、负面信息,恶意炒作有关案事件,恶意攻击、诋毁党政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起哄闹事,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逐步形成以陈杰人为首的网络恶势力。2020430日,桂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杰人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零一万元;其他涉案人员均获有罪判决。

3. 谭泽旭涉黑案(第4页第3行):2019927日,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谭泽旭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诈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妨害公务、诬告陷害、开设赌场、窝藏、容留他人吸毒、偷越国境案向苏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自2013年以来,谭泽旭纠集苏航、雷愿军等人实施故意伤害、妨碍公务等严重暴力违法犯罪活动,至20171月逐步形成以谭泽旭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91220日,苏仙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谭泽旭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4. 龙海涉黑案(第4页第3行):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20件重点督办案的第一案。2018年以来,茶陵县人龙海纠集陈明军、周文杰、周小勤等人在郴州、株洲等地组织、强迫多名未成年少女卖淫,逐步形成以龙海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采用暴力、胁迫、侮辱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多起强奸和组织、强迫卖淫、强制侮辱、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通过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以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和支撑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202094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9个罪名对龙海等9人提起公诉。9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龙海、陈明军、周文杰死刑,判处李雄死缓,判处王章成无期徒刑,其余4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龙海等人提出上诉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 “肉霸谭阿平涉恶案(第4页第4行):20181224日,桂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谭阿平等36人涉嫌强迫交易案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142月,被告人谭阿平纠集李亚军等30余人,组建桂阳县屠宰场猪肉运输队,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屠户接受运输服务,强制收取拖肉费” “抬肉费,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2019326日,桂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谭阿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不等的刑罚。20194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6. “村霸胡建飞涉恶案(第4页第4行):20191024日,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胡建飞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诈骗、贪污、非法采矿、挪用资金案向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17年以来,胡建飞与李伟等人经常纠结在一起,形成恶势力团伙,在桂东县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诈骗等犯罪活动。胡建飞把持基层政权,扶持亲信担任桂东县沤江镇下东村村主任,在卸任村支书后,长时间占用村部办公室,继续掌管村委会公章,强揽扶贫项目工程,获取巨额经济利益。2020121日,桂东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胡建飞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7. 护航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建设五大行动(第4页第9行):2021526日,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服务保障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建设五大行动的实施方案》,开展护航郴州自贸区建设净区行动、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公益诉讼行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等五大行动,着力为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8. “元康养老(第4页第21行):2017年至2019年,刘文武因个人经营的湖南保斯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资不抵债,遂决定以开发养老项目为名筹集资金,并注册成立郴州市元康养老公司,通过营销团队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高息等诱人条件吸引大量老年人预交养老金达3800余万元。2020109日,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刘文武等3人提起公诉。202183日,一审判处刘文武等3人五年六个月至十九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一定数额罚金。二审维持原判。

9. “1+N”联合救助模式(第5页第2行):检察机关探索将司法救助与社会多元救助相结合,积极修复被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0. 14个罪名职务犯罪侦查职权(第5页第14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具体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1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7页第8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签订《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2. “派驻+巡回检察制度(第7页第12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检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部分职权,也可以对上述场所进行巡回检察。

13.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第8页第7行):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14. 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第9页第4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办理重大复杂案件需要,可以交办、提办、督办、领办案件,依法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调用的决定以书面形式作出。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

15. “-件比(第9页第14行):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与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相比,形成的对比关系。-件比数越低,说明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最优-件比1:1

16.文中相关数据统计自20171月至202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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