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活动,进一步动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加快我院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我院《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在6月11日至17日期间,我院紧紧围绕今年“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这个宣传主题,进行专题安排,认真组织落实,扎实开展了此次宣传周活动。现将宣传周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院领导高度视,市院公共节能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红卫亲自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工作要求:“抓好抓实,加大宣传,确保成效”。并明确责任单位,对活动时间、活动内容进行安排布置,市院行政装备科(后勤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具体实施,确保节能宣传周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增强实效
为使节约能源这项基本国策家喻户晓,增强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们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依法推进节能工作,为此投入专项经费5300余元。通过宣传专栏、宣传挂图、内网、标语、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教育每一位工作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资源的良好习惯。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全体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明显增强,营造了全系统节约能源的浓厚氛围,从而使节能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1、加强用水管理。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安排水电工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保养检修,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强化用水管理,切实控制每个阀门、水龙头的流水量,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水资源的消耗量。安排保安定时对大楼进行巡查,加强用水的日常管理,杜绝了长流水现象。
2、加强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一是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严格执行政府节能目录采购,优先选购节能产品、节能材料,淘汰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和产品,把好耗能产品入口关。二是积极推行使用节能型水阀、卫生洁具、节能灯等节能降耗新产品、新材料,做好高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和更换工作。在院办公楼积极推行使用节能型水阀和节能灯,有效地节约了能源。为切实提高宣传周活动实际效果,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废旧物品回收活动,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对废旧电子产品、废报纸等物品进行大清理,推进资源再利用,全面提升节能意识。
3、加强用电管理。一是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我院在每个办公室的进门墙上张贴了“夏季≥26℃、冬季≤20℃的提示语,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并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定期清洗空调系统的风机盘管、滤网等装置,提高空调能效。二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和复印机等设备要随用随开或设置自动节能状态,减小和避免电器设备处于长时间待机状态,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三是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少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公共场所的照明灯有专人管理,严格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在每间办公室和通道的照明开关及插座上张贴了“请节约用电”的提示语。在卫生间和洗手盆前张贴了“节约用水”的温馨提示。
4、增强环保意识。动员广大工作人员减少使用塑料袋购物,提倡自备环保袋,同时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少用塑料袋购物,用过的塑料袋重复利用,可作为垃圾袋提高袋子的利用率,从根本上减少塑料袋的使用与浪费。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动员工作人员绿色出行,家离单位近的步行上下班,家离单位远的尽量选择骑行自行车或者乘坐公交车上下班,切实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5、加强节能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全院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后,我院将以此次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做好节电、节水、节油工作,大力倡导低碳生活,形成全民节能的良好风气,建设资源节约型机关,把节约和减少能源浪费变成每个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共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