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仁县检察院有这样一个人,干练的短头发,一米七的身高......她是女同事口中的“时尚达人”,男同事眼中的“拼命三娘”,领导心目中的“业务骨干”,大家身边的“知心姐姐”,她就是安仁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室主任陈丽君。
陈丽君先后在林业检察室、反贪污贿赂局、案件管理室、民事行政检察室工作,现任民事行政检察室主任、员额检察官、检委会委员。2013年担任民事行政检察室主任以来,连续五年被县委嘉奖;2014年,荣获郴州市检察机关民行业务“优秀办案能手”称号;2015年,在全省、全市民行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2016年,被评为湖南省检察系统优秀民事行政检察科长;2017年,在她的努力下,安仁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年终考核位居全市第一。
光阴飞逝,1971年出生的陈丽君今年已是47岁了,她却笑称,尽管青春渐远,但我庆幸与检察事业结为“情人”。
“相识”检察
逆袭青春勇自学,40岁那年过司考
2002年7月,陈丽君通过公开选拔进入安仁县检察院林业检察室工作,2014年林业检察收编正式调入安仁县检察院。因为不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为了能胜任检察工作,她从2003年暗下决心开始参加自考法律本科。她给自己定了个“5+3”学习计划,即用5年时间完成自学考试,3年时间通过司法考试。作为一名女同志,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照顾家庭,只有晚上才能挤出时间学习,因此挑灯夜读到凌晨两三点是常态。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自己的一股韧劲和钻劲,2008年她取得湘潭大学自考法律本科文凭,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那一年她40岁,虽然不再青春年少,却初心不改,无怨无悔。
“热恋”检察
埋头苦干查办案,虽苦虽累但快乐
从事检察工作十六年来,陈丽君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共办理各类案件200多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息访息诉5件5人,多次被上级检察机关及县委、县政府评先和嘉奖。在反贪部门的十年间,她不仅要参与办案,还要担任内勤,比其他同事做的工作更多更细,但她从未有过怨言,男同志出差、加班办案,她从不缺席、从不叫累。接手民行工作时,面对案源匮乏、人手紧缺、机制不全等困难,陈丽君主动作为,敢于创新,成功办理汪某民间借贷纠纷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阳某执行监督案、“毒豆芽”督促履职案等典型案件数十件,其中“毒豆芽”督促履职案被评为2015年“全省民行优秀案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连续五年在全市排名前三,民行工作经验在全市、全省乃至高检院推广,民行工作已然成了安仁县检察院一张靓丽的名片,而陈丽君就是这张名片的“最佳代言人”。
“钟爱”检察
严以律己树形象,释放检察正能量
陈丽君深刻认识到,就政法干警而言,良好的个人形象比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更为重要,检察干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将使全单位、全系统的形象放大。因此,她始终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来约束自己。虽然不是共产党员,但她始终坚持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人物激励自己,努力做到自警、自醒和自爱,守住公职人员应有的操守和底线。在办案中,她廉洁公正,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正确引导、积极帮助申诉人维护合法权益,多次获得当事人点赞。
“热爱”生活
工作生活两不误,事半功倍齐开心
工作之余,陈丽君还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的人,无论寒冬酷暑,她都坚持骑自行车上下班,天晴一顶遮阳帽,下雨一件防水衣,同事经常开她玩笑:“陈丽君你咋就不知道叫老公开车送你上下班呢,每天风里来雨里去的。”她扯着嗓子喊着:“生命在于运动”。脚一蹬,一溜烟似的出了院大门。除了骑自行车这么“女汉子”的运动,陈丽君也有“女神”级别的爱好,每天下班后她会准点去舞蹈室报到。她还经常鼓励院里的年轻干警一起参与运动,主动给予大家关心和帮助。她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心态,和脸上洋溢着的自信笑容,总能给身边的人带来满满的正能量。
爱到深处是情怀。对于检察事业这位特殊的“情人”,陈丽君勇于担当,用心呵护,执其之手,与其偕老,不负“相识”“热恋”和“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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