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在北湖区检察院参加工作。院里实行导师制,作为检察新兵,政工室主任郑重地把我交到科长袁章午手中,让我拜她为师。一眼看上去,师傅身形娇小,微笑甜甜。日子久了,我才知第一印象不靠谱,因为连男同事也尊称她是“女汉子”。 在审查批准逮捕案件时,师傅有一双火眼金睛,未达到批捕条件的案件坚决不捕,几年间揪出不少漏罪漏犯,大家赠送她外号“袁捕头”。对待徒弟,师傅也一样毫不留情,我拟写的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经常被她改得密密麻麻,令人羞愧。在审查起诉打黑大案时,大家集中办案,没日没夜,有一回为了核准敲诈勒索定罪的证据链,她带着我加班到凌晨两点。凭着这股不掺沙子、不轻易罢休的劲头,师傅率我们漂亮地办理了一个又一个案件。一次跟随师傅出庭支持公诉的“历险”经历,让我真切地看到了一位铁嘴钢牙、不畏威吓的“女汉子”。 案件是一起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法院庭审时,犯罪嫌疑人及家属聘请了全国知名律师李庄作为辩护人出庭辩护。面对辩护律师咄咄逼人的气势,师傅毫不示弱,凭借庭审前充分的准备,平时积累的深厚的法律功底,极强的临场应变能力,牢牢地掌握着庭审的主动权,为法官判决提供了可靠的事实和证据。 事情还没完。庭审结束后,犯罪嫌疑人家属情绪激动,追上来对我们进行围攻、威胁和谩骂。从未碰到过如此场面的我被吓住了,脑中一片空白,师傅小声安慰我:“别怕,有我在,相信邪不压正。”她义正言辞地告诫道:“公诉人的职责就是惩罚犯罪。我无私无畏、无所畏惧!”许是没想到外表柔弱的女子话语如此铿锵,对方一下子愣住了。随后,师傅镇定地疏解平复家属情绪,耐心地和家属沟通谈话,一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后,家属平静地离开了法院。师傅袁章午呈现给我的不仅仅是刚性这一面,更多的是柔。她把女性的柔美运用于执法办案,以理性平和的人性执法,谱写了许多感人的故事。 作为母亲,师傅对未成年人特别关心。在审查提请批准逮捕范××一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系在校高中学生,平时在校表现良好,无恶习和前科劣迹,犯罪行为纯属一时冲动,且犯罪行为未遂,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师傅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范××赢得被害人的谅解,并重新回到校园。范××考上重点大学后,在信中这样写到:“袁阿姨,非常感谢您对我的教育、警醒,让我在错误的轨道上悬崖勒马……”师傅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切身利益。在办理李某涉嫌诈骗罪案件时,被害人系高位截瘫的残疾人,师傅积极与区委政法委、民政局等部门联系,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利益。在办理郴州市第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时,师傅积极协调开发商落实农民工工资,尽其所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这就是我的师傅“袁捕头”,有这样的师傅我一定会成长得更快。